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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明部长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5-06-1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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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欣荣副部长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和汪洋副总理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上的重要批示。克强总理、高丽副总理和汪洋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工作和设施农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我们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长赋部长对抓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讲了重要意见,思想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保护耕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命根子。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千万不能突破,也不能变相突破。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给农业留下更多的耕地,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永久留给子孙后代。李克强总理指出,保障粮食安全,必须守住红线、保住底线。粮食安全的根基在耕地。耕地红线既包括数量,也包括质量。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进一步提出,2015年将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一旦划定以后,谁都不能占,对违反者要用重典。这次视频会前,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和汪洋副总理就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支持和规范设施农业发展再次作出重要批示,对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支持和规范设施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
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基和命脉,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严格划定、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可以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可以强化城市发展的边界约束,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可以倒逼节约集约用地,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还可以推进基本农田落地到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特殊支持、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可以有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有效禁止耕地“非农化”,筑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底线;对促进农业转型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严格划定、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特殊支持、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是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对各级政府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的现实要求。
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一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以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为目标,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二要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的,特殊支持、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三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土地执法督察,敢于动真碰硬、重典问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把握住了这三点,我们就能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
二、切实抓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规范管理
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规范管理两项重点工作,必须明确工作任务,把握工作要求。
(一)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了耕地数量和基本农田现状,各地正在按照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这次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制定的工作方案,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做了全面、周密和具体的部署,其基本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规模上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空间上从城镇周边到广阔农村的步骤时序,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是尽快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不能使城市周边的基本农田红线成为流动的“红飘带”。
需要强调的是,这次部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的调整完善,不是另起炉灶、再搞一套。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立足现有工作基础,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依托国土资源“一张图”,充分运用农用地分等定级、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土壤地球化学调查,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等成果,与农业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清潜力、明确任务,确保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实、措施硬。要结合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同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同步更新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和基本农田数据库,同步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得准、建得好、守得住。
(二)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统筹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管制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工作。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城市建设要跳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现组团式、串连式发展,不得侵占基本农田搞新区,也不能以各种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地、占用基本农田。要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占用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土地用途转用许可,规范许可程序,提高占用成本,严格先补划后占用等政策规定;要结合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全面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和补偿基金,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农民和全社会保护基本农田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三)落实好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特殊用地政策。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设施农业发展,曾两次联合出台用地支持政策,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据统计,截至2013年,全国设施农用地面积接近1200万亩,年度新增设施农用地达56万亩,这说明保障合理用地和规范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这次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充分考虑了设施农业发展和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需要,合理界定了设施农用地范围,进一步加大了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扩大了政策支持范围。明确了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等精细化用地保障政策,明确了三类农业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二是改进了用地管理方式。由原来的用地审核制改为用地协议备案制,通过规范用地协议行为、公告用地条件、强化乡镇政府监管等,提高管理效能。三是提出了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对多个经营者、多个项目,联合建设和共同使用粮食仓储、晾晒场、农机库棚等设施的,明确鼓励政策,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四是提出了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规定。要求地方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及时公开相关规划、用地标准、管理要求等,做到主动服务、具体指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这四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好、落实好,使之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从近年来土地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专项督察情况看,有的地方出现了打着设施农业的幌子,变相建“大棚房”和“休闲”、“娱乐”、“度假”设施等,搞耕地的“非农化”。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要坚持底线思维和“农地农用”原则,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监测督查。土地执法部门和土地督察机构要“守土有责”,对借发展农业设施为名搞违法违规用地的,要严肃查处、重典问责。要确保“三个不得、三个禁止”规定落到实处,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标准用地,禁止擅自扩大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严格禁止农业设施用地“非农化”,是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确保耕地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担当意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地方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要增强担当意识,扎实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要尽快组成联合工作组,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出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地方,重点督导,推进整改。要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设施农用地使用管理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加强检查和考核。
(二)要做好工作衔接、强化部门协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同步推进,与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协同开展,与“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统筹衔接。落实设施农业特殊支持政策,要做好设施农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强化农业设施建设标准和用地标准的衔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增强协作意识,强化部门协同,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而不懈努力。
(三)要加强执法督察、严肃重典问责。要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设施农用地使用管理情况,列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工作重点,加强督导和检查。要结合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充分利用卫片遥感监测、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土地变更调查等手段,对在土地执法和审核督察、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责任不落实、执法督察不严格的,也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要搞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报道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的重大意义,让耕地保护政策深入人心。对各地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支持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同志们,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支持和规范设施农业发展,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要求,是建设法治国土的客观需要,也是我们践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定位的必然选择。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耕地保护工作新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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