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用地“混搭”倒逼精细管理
发布时间:
2015-03-10 12:00
来源:
作者:
“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早在20世纪60年代,简·雅各布就在她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一书中提醒人们:所谓功能纯化的地区如中心商业区、市郊住宅区和文化密集区,实际上都是机能不良的地区,多种功用应尽可能地混合发展。
事实上,当前一些城市探索“混合用地”,更多是出于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是我国在新的发展时期的战略选择,对土地管理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其中包括:如何界定“2.5”、“4.0”等新兴产业的用地性质,如何盘活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规范管理工业用地改变用途行为等。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采访的几天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被当地官员频频提及。增加管制的弹性、给予市场开发更多的灵活性,被认为是推进“混合用地”的核心。
但也要看到,一方面,土地政策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另一方面,还应警惕借产业结构调整之名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刚性与弹性的平衡如何把握,考验着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具体到“混合用地”的管理,几个问题不能忽视。
首先,按市场需求搭配用地类型,在照顾个性化需求的同时,不能演变成人为设置限制条件的土地定向出让。如此,将有违土地市场的公平性。
其次,应梳理管理流程,完善配套。土地混合使用涉及土地、规划、产业等多个管理部门,应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用地联动机制,对用地实施全程管理。还要充分运用土地出让金、税收等手段,抑制投机行为。
此外,土地混合使用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需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我国香港地区一直将土地的混合使用作为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手段。在快速发展初期,香港确定了早期土地混合类型——商住混合;20世纪90年代,为应对工业转型,引入商贸混合地带。近年来,为进一步增强城市活力,香港正在研究取消商住混合用途地带,引入更加灵活的混合用途地带,该地带土地开发用途和建设用途完全由市场自主决定。
总之,面对产业结构调整这项长期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土地管理部门必需转变管理方式,从粗放走向精细、从单纯走向综合。在这个过程中,既要把必须控制的控制住,也要适应市场变化,充分体现灵活性。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用地,精细管理